工商時報【邱誌勇】

當代數位科技急遽創新變革,促使各產業生態產生不同樣貌,也成為驅動經濟、社會與文化發展的主力,包括人工智慧(包含機器人技術、自動駕駛技術、虛擬現實技術)的突破,全球分享經濟依靠的網絡連結,使社會型態從「購買式擁有」轉為「分享性使用」,並在技術進步到極大化中,使社會轉化為透過數位化依需生產的後消費社會。

此波顛覆性技術的突創,進一步影響源自1990年代末期開始的數位人文研究。「數位人文」(digital humanities)一詞由The Institute for Advanced Technology in the Humanities的學者創建,取代傳統「人文科學計算」的觀點,代表具有行動搜尋和檢索數據庫能力的定量研究,及透過詮釋、體驗、情感連結的質性研究,是一個充滿活力的學術和創造性工作領域,也修補了人文傳統與當代科技之間的對話。

如今,數位人文研究更進一步將電腦科技視為一種媒介狀態,亞歷山大?蓋洛威(Alexander Galloway)便認為,不能以「定義」或「可能性」來界定電腦陽台外推,電腦本來就是一種「定義的」、「可能性的」機器;易言之,關於數位媒體的人文哲思通常是將電腦科技理解為形上學。

依此,當代社會對於顛覆性科技懷抱的期許,猶如用盲眼看待世界,盲目將人工智能與機器人視為取代人類勞力的下一波革命,盲目認為網路虛擬空間是一個不同、教人想望的世界。

究其實,這些都來自一種對小坪數浴室設計於「超越」的狂熱信仰(如:達到網路永生境界),信仰此類顛覆性科技將改變人類文明、超越時空限制,並跳脫身體桎梏,將人們送離不完美的現實之地。

人們對科技的追求與迷戀,是一種類似「美學式」的迷戀。更顯著的是,人們對顛覆性科技產物產生的感情,遠比美學式的迷戀還深刻,因為我們尋找的是一粉筆個讓心靈、心思駐足的家。正如學者海姆(Michael Heim)宣稱:我們對於前衛科技的迷戀非僅止於感官滿足,更是一種「愛慾」;不僅止於功利性的使用,更是一種「精神性的寄託」。人們與顛覆性科技之間的關係,不僅止於娛樂或工具,而是進展為一種共生關係。

科技更新速度遠超過人們想像,當顛覆性技術改變生活環境之際,我們是否仍恐懼於科技將取代人類?是否有更深層的人文思考?在科技之外,更重要的是人性與倫理的考驗,人文優於科技的思考邏輯需體現在創新人才的培育,在追求冰冷科技的超越之餘,更應強化暖性的文化底蘊。

(本文作者為臺灣科技藝術學會理事長、北京住宅裝潢師範大學-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文化與創意學院署理院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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